受理条件:
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电话或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电话通知。
4.公示。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网站或人社局办事大厅等场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作出决定;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取证核实举办信息后,告知申请人公示结果,并退回申请材料。
5.决定。公示后无异议的,作出通过与否的决定。予以通过的,送达财政局复核;不予通过的,电话或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6、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在预审通过后,需携带申请资料原件及相关申请表原件到前台进行现场审核;非首次申请的预审通过后不需到前台办理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7、预审及现场审核均通过后,直至办结,申请人只需密切关注网上服务平台的办理动态即可。
办理窗口: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始兴北路47号,综合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号人社窗口
办公电话:0662-665122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1路公交车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下车步行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