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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2 12:17:00
The Beginning

  梅州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2.《关于印发<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号)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

  四.申请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就业登记信息。

  六、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清单实施前已进行了首次申请的,享受周期内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303办公室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一楼大厅3号窗口、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二楼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3号一楼大厅4号窗口

  兴宁市:兴宁市曙光南路就业大厦一楼3号窗口

  平远县: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蕉岭县府前街7号行政服务大厅10号窗口

  大埔县: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一楼窗口

  五华县: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1号、2号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现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

  市直:0753-2302958

  梅江区:0753-2196711、0753-2196960

  梅县区:0753-2589137

  兴宁市:0753-3320402

  平远县:0753-8899231

  蕉岭县:0753-7188276

  大埔县:0753-5556762

  丰顺县:0753-6686962、0753-6686961

  五华县:0753-4431201、0753-442831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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