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网上办理流程:
1、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手机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掌上12333”手机APP办理,申请人选择以上任一申领渠道进行申领,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
2、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资料;
3、符合办理条件的在业务系统办理,不符合的退回并标注退回原因,并反馈至申请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6-12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
3、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后将经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申请材料:
1、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失业保险)》》》》点击下载
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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