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一年;
4、当事人持有:①本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3.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4.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材料
5.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及上班时间:茂名市内各婚姻登记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