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生活补贴申报。
1.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20万元/年,最长发3年);
2.在站博士生活补贴(10万元/年,最长发3年)。
(二)引进或毕业(出站)留肇的博士后、博士、硕士生活补贴申报。
1.东南板块引进(出站)留肇博士后生活补贴25万元;
2.东南板块引进国(境)外(出站)留肇博士后生活补贴35万元;
3.西北板块引进(出站)留肇博士后生活补贴35万元(其中肇庆市给予5万元,省财政再给予30万元);
4.西北板块引进国(境)外(出站)留肇博士后生活补贴45万元(其中肇庆市给予5万元,省财政再给予40万元);
5.东南板块引进毕业留肇博士生活补贴15万元;
6.东南板块引进国(境)外毕业留肇博士生活补贴25万元;
7.西北板块引进毕业留肇博士生活补贴25万元(其中肇庆市给予5万元,省财政给予20万元);
8.西北板块引进国(境)外毕业留肇博士生活补贴35万元(5万元,省财政给予30万元);
9.东南板块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1500元/月,最长发3年);
10.西北板块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000元/月,最长发3年)。
(三)引进或本地培育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
1.企业引进或培育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补贴20万元;
2.企业引进或培育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补贴10万元;
3.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补贴5万元;
4.企业引进或培育技能人才(高级技师)补贴10万元;
5.企业引进或培育技能人才(技师)补贴5万元。
(四)本地培育的在职博士、硕士生活补贴申报。
1.本地用人单位培育在职博士补贴8万元;
2.本地企业培育在职硕士补贴3万元。
(五)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申报。
1.用人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租房补贴(1500元/月,最长发3年);
2.用人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租房补贴(800元/月,最长发3年);
3.用人单位引进博士购房补贴10万元;
4.用人单位引进硕士购房补贴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