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退休人员是否缴纳医疗保险费?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含提前退休,下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并且在我市实际缴费时间满10年的,从退休的次月起,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参保职工退休时,实际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从退休的次月起,由用人单位选择一次性预缴费或逐月缴费的方式为其退休人员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一次性预缴费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递增率5%为缴费基数;逐月缴费的,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缴费基数。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按6%的比例缴纳,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按5%的比例缴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