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报对象
面向单位及参保人
办理单位
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工作日
申报条件
1、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养老关系转入的参保人。
2、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参保人中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次月,且已办理养老关系转出。
申报材料
(一)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需提供相关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如需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
(2)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
(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需提供下列材料:
参保人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如需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
承诺时限
(一)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受理转入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自收到转出地《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个人账户资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记录完善相关信息,将转入的个人账户资金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出具参保凭证:当场办结;
2、自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打印《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业务联系电话
市局 88520814;金平 88573489;
龙湖 88882976;澄海 85886720;
濠江 86702348;潮阳 83836209;
潮南 83791606;南澳 86810368
监督和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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