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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备案办理指南(汕尾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0 23:06:39
The Beginning

  门诊特定病种备案

  申报对象

  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备案条件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申请条件

  患门诊特定病种疾病且按期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理单位

  常住异地人员——参保关系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医疗工伤结算科(股)

  (本地人员——本地具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院)

  (一)城镇职工非试点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指定医疗机构(15家):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大肿瘤医院、汕头市中医医院、濠江区人民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澄海区中医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阳区中医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潮南民生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

  (二)城乡居民非试点门诊特定病种鉴定医疗机构:本市二级(含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三)试点门诊特定病种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

  (1)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18家):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医医院、金平区人民医院、龙湖区人民医院、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濠江区人民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潮南区民生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金砂中医院(从2018年4月1日起仅限治疗),潮阳区同济医院(从2018年9月1日起仅限治疗),三优血透中心(从2020年9月1日起仅限治疗)。

  (2)血友病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2家):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艾滋病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1家):汕头市中心医院。

  (4)结核病(活动期)、耐多药肺结核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2家):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

  (四)精神类门诊特定病种实行定点鉴定,参保患者应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汕大精神卫生中心2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备案手续,并按规定就医。

  (五)常住异地参保人可由常住异地备案统筹区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出具鉴定意见,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办理时间

  1、每月1—25日,工作日(前台办理)

  2、每月1-25日(可随时申请单位网厅或个人网厅预受理)

  申请材料

  1、《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鉴定疾病证明书》

  2、相关病历资料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承诺时限

  1、社保经办机构即时办结,办结后直接打印《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凭证》;本市鉴定医院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后参保人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到医院指定窗口打印《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凭证》。

  2、单位网厅或个人网厅预受理:预受理成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回复

  结果领取/查询方式

  社保经办机构窗口领取,窗口/公众号/网厅查询;

  鉴定医院领取、查询

  业务联系电话

  市属:88522057 88521710 金平:88573488

  龙湖:88889530 澄海:85886325 濠江:86702363

  潮阳:83844633 潮南:87913017 南澳:86800666

  监督和投诉电话

  8852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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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汕头市  人民医院  潮阳  门诊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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