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考《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内容: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拓展阅读:
职工发生工伤,但单位没有参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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