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一)申请者应提交资料:
1.《汕头市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企业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定登记证书信息有变更情况,需补充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4.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身份证明:
(1)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的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明(如申请时已毕业可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3)属留学回国人员的应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4)属复退军人、军转干部的应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复印件。
(5)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证明。
(6)属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提供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县城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如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址变更,租用合同地址也需对应变更。)并出示场地电子照片、视频或接受实地核查等方式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6.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需载明租用具体地址并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7.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社保卡的,经批准可提供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凭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审验(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初创企业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应核验信息:
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查验申请人员失业登记信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并将通过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系统内部查核的情况资料打印归并到申请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