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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江门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23:51:56
The Beginning

  江门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江门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江门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不可以申领的几种情形(举例说明):

  1、小王2020年2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停保时间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2、小张2021年1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停保时间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分参保1年以上、参保不足1年两档,由各地市结合实际确定标准。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处理。

THE END

TAG:补助金  参保  江门市  条件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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