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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第三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新会区户籍;
2.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3年;
4.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4256元以下;
5.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6.与本区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之日前半年内购买1个月以上(含1个月)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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