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已在异地随父(母)亲办理了户口的出生登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投靠与其共同居住生活且有我市户籍的父(母)亲,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公发〔2019〕13号)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
办理材料
一、入户基本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籍窗口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
(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
(二)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及明确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其中抚养权已变更但未相应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还需提供抚养权变更的公证书);
(四)子女的户口簿;
(五)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六)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未办证的除外);
(七)签署承诺书;
1.落户对象本人现场签署;
2.他人代办的,可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ga.zhuhai.gov.cn/zwfw/bgxz/content/post_2416832.html)下载或前往户籍窗口领取承诺书,落户对象本人签署后再由代办人现场签名,同时提供申请人办理户籍业务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委托公证书或委托书。。
(八)落户地址相应资料(详见“二、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二、落户地址相应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籍窗口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
按照《办法》规定,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人才公共户的先后次序登记;在珠海有自有房产的市民,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时,应先将户口登记在自有房产处才能办理其他登记业务。相应资料如下:
(一)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需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与其他人员共有的,需全部业主持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书到派出所当场签订“同意其中一个业主落户该住宅”的协议书(不能当场签订的,需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协议书),户籍民警审核原件后收取所有业主的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二)落户单位的,提供单位户口簿;
(三)落户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的,提供居(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户口簿;
(四)落户人才公共户的,提供相应人才公共户户口簿。
办理流程
户政预约系统:点击查看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拟迁入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三)可登录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户政业务”平台递交申请材料(但申请人中有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该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只能通过户籍受理窗口申请)。通过审核并预约后,只需携带资料到受理窗口一次,即可办结核准手续。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资料齐备、信息可录入户籍业务办理信息系统的,当场审核办理(核发纸质或网上《准予迁入证明》)。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申请,自户籍窗口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核准完毕并由户籍窗口张榜公布或电话通知。
办理费用:免费
全市户籍办理窗口一览表 | ||||
户籍业务咨询电话:0756-8640350 | ||||
序号 | 属地派出所名称 | 户籍窗口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前山派出所 | 前山街道办明珠公安业务大厅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592号 | 0756-8643445 |
2 | 明珠派出所 | |||
3 | 翠香派出所 | 香洲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6号 | 0756-8748110 |
4 | 梅华派出所 | |||
5 | 东风派出所 | 香洲区香湾公安业务大厅 |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37号 | 0756-8894110 |
6 | 朝阳派出所 | |||
8 | 南溪派出所 | 凤山街道办公安业务大厅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东信路668号 | 0756-8641284 |
9 | 桂山派出所 | 桂山派出所户籍窗口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桂山镇桂海一路1号桂山派出所一楼大厅 | 0756-8851106 |
10 | 万山派出所 | 万山派出所户籍窗口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万山镇港湾路31号一楼 | 0756-8856338 |
11 | 担杆派出所 | 担杆派出所户籍窗口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担杆镇伶宾路15号 | 0756-8855777 |
11 | 拱北派出所 | 拱北地区户政服务中心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夏湾路108号 | 0756-8644602 |
12 | 拱北口岸派出所 | |||
13 | 吉大派出所 | 吉大地区户政服务中心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69号 | 0756-8640622 |
14 | 九洲港派出所 | |||
15 | 南屏派出所 | 南屏地区户政服务中心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北一路600号 | 0756-8644402; |
16 | 湾仔派出所 | 0756-8646222。 | ||
17 | 洪湾派出所 | |||
18 | 金鼎派出所 |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栋一楼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 0756-8646789 |
19 | 唐家派出所 | |||
20 | 淇澳派出所 | |||
21 | 横琴派出所 | 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安分厅户籍窗口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16号 | 0756-8648310 |
22 | 金海岸派出所 | 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综合服务厅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137号A1七楼 | 0756-7260612; |
23 | 三灶派出所 | 0756-7260580。 | ||
24 | 小林派出所 | |||
25 | 红旗派出所 | |||
26 | 金海滩派出所 | |||
27 | 井岸派出所 | 斗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288号东方墅商业街(东方墅营销中心旁) | 0756-2783284; |
28 | 坭湾派出所 | 0756-2783287。 | ||
29 | 城南派出所 | |||
30 | 新青派出所 | |||
31 | 斗门派出所 | 斗门区政务服务大厅斗门镇分厅公安业务窗口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15号斗门镇文化中心5号楼3楼 | 0756-5799928 |
32 | 白蕉派出所 | 珠海市白蕉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窗口 | 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商业街B14-B25号 | 0756-2786677; |
33 | 六乡派出所 | 0756-2786699。 | ||
34 | 莲溪派出所 | 莲洲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窗口 |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泰来路486号二楼 | 0756-2788092; |
35 | 上横派出所 | 0756-2788093 | ||
36 | 五山派出所 | 乾务地区户政服务中心 |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盛兴二路北28号旁 | 0756-5581601; |
37 | 乾务派出所 | 0756-5571644。 | ||
38 | 高栏港派出所 | 高栏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厅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一楼公安服务大厅 | 0756-7228630 |
39 | 南水派出所 | |||
40 | 平沙派出所 | 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户籍窗口 | 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336号1栋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政务厅 | 0756-7757782 |
41 | 温泉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