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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乡居民医保电话查询指南
珠海市社保服务网点电话一览:
斗门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高栏港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高栏港办事处平沙社保所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高新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横琴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金湾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拓展:关于医疗待遇
医疗待遇
过渡期(2021年7月至12月)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统筹、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不变。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医疗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按医保年度重新累计计算。
集中参保以及从2022年起在母亲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连续参保时间1年以上的标准执行;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原规定执行。集中参保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医保年度内参加职工医保的,从职工医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两个险种较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