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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人才落户指南(珠海横琴人才中心)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01:06:53
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1)毕业五年内

  (2)双一流大学(含原985大学、211大学)、世界排名前500大学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珠海市以外的人才

  即可申请迁入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专门开设的学历人才专户。

  珠海市以外的人才指:符合上述条件且户籍关系在珠海市以外的各类人才。

   办理材料

  (一)《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预审通过后可自动生成打印,须申请人签名并按指模,递交窗口审核时提供);

  (二)居民身份证;

  (三)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位的免提供);

  (五)学历认证材料:

  1、国内学历的,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它相关辅证材料。

  辅证材料由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审核情形要求申请人提供。

  申报材料递交窗口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

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登录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网址:http://rc.hengqin.gov.cn/)→业务办理→网上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将送达经办机构审核。

  注:尚未在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的,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申报。

  (二)网上预审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预审。情况特殊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的业务办理“申请管理”栏查询进度。

  (三)窗口审核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结果告知

  1.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人同意引进的审核结果。申请人收到审核结果后可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引进证明》。

  2.申报材料原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且无法当场补齐、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须补齐或补正的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的,申报程序自动终止。

  注: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凭《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引进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入户所需材料以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要求为准)。

办理时限

  (一)告知方式:

  1.短信方式(请申请人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

  2.登录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的业务办理“申请管理”栏自助查询。

  (二)办理时限:

  1.网上预审:2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5个工作日);

  2.窗口审核:2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5个工作日)。

  注:情况特殊的,由经办机构通过约谈方式进行考察。

   办理地点+电话

  经办机构: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具体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窗口服务电话:0756-884116

THE END

TAG:珠海市  申请人  新区  工作日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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