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预缴费制,2023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温馨提示:过了集中缴费期也可参保缴费,但缴费金额会有所变化且有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不享受医保待遇,建议您在集中缴费期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二、参保缴费待遇期限:
不同的参保缴费时段对应不同的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
1.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380元,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380元。自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3.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金额及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缴纳,自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4.家长自行为新生儿选择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1)出生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缴纳当年及下一年度医保费730元(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50元,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8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包括2022年出生的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只缴纳当年医保费38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出生超过90天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按一般居民相关政策执行。
5.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参保缴费的,待遇期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