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及利率政策表
所购住房 | 购买首套住房 |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 ||
借款家庭 | 1人参与贷款 | 2人以上参与贷款 | 1人参与贷款 | 2人以上参与贷款 |
住房公积金 最高可贷金额 | 50万元 | 100万元 | 40万元 | 80万元 |
补充住房公积金 最高可贷金额 | 10万元 | 20万元 | 10万元 | 20万元 |
可贷金额合计 | 60万元 | 120万元 | 50万元 | 100万元 |
首付比例 | 1、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2、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 1、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2、购买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 ||
贷款利率 | 基准利率:五年期(含)以下2.75% 五年期以上3.25% | 基准利率上浮10% |
上海公积金贷款哪些情况属于首套房?
1、本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符合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条件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3、外省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4、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相关要求:
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的(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或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前各自与父母共有各1套产权住房),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不超过1套,也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
贷款受理机构在套数认定前,应通过本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确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登记信息。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产权登记时间应早于借款人婚姻登记时间。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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