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居民家庭方可在我市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一、西安怎样将存量住房纳入保租房
(一)房源入库申请。申请人登录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阅知《西安市居民存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利义务告知书》,从“服务平台”的企业库中自主选择一家运营服务企业,填报个人房屋、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上传以下申请资料:
1.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件;
2. 房屋权属证书;
(二)现场核验。运营服务企业负责对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住房符合申请条件且与申请人就承租方式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协议》。运营服务企业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协议》、申请人家庭成员资料、住房实景影像资料上传至“服务平台”。
(三)审核认定。申请人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在“服务平台”对申请人和房源信息等数据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居民及运营服务企业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核通过并进行房源公示后,“服务平台”生成《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将房屋信息推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保障中心负责将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定期发布房源信息。
二、西安保租房合同签订须知
1、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同时符合:已取得权属证书,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及其他权利限制信息,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租赁期间,按合同约定承担住房和设施设备维修义务;
2.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90%。
三、西安保租房房源退出手续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5年期满后,不再继续纳管的,可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同时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居民未获得新增购房资格或已取得新增购房资格但未购房的,可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经审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同时取消该政策所支持的新增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