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贵州省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2021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当月或上月失业保险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按月发放。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300元/人·月;
(2)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标准为600元/人·月;
(3)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标准为1000元/人·月。
三、2022年失业补助金申领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三、申领方式
(一)通过手机下载“贵州社保”APP申领(仅限安卓版操作系统);
(二)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统一入口,网上申领;
(三)前往最后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厅办理。
四、申领失业补助金其它告知事项
(一)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
(二)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几种情况:
1.领取待遇期满的;
2.重新就业的;
3.死亡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失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时的承诺,当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时,及时告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手续。
(四)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已申领享受过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不得再次申领。
(五)系统默认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作为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账号,如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申领人须及时到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如本人的确无法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可通过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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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于2022年6月14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