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已享受南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且政策享受期满的,不可重复享受(←可点击)。
仍在政策享受期内的,租赁补贴可按照本办法调整,其他安居方式按照原规定执行。
拓展阅读:企业可以自建人才安居住房吗?
人才安居住房以区、园区等产业载体建设为主。
新引进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的企业,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专项配套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及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