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
本次配租为日常配租,实行常态化受理,符合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人员可随时申请,按照先申请先选房原则。
二、申请条件
本次配租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阳区户籍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配租。
其中,城阳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应具备的条件:
1.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城阳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在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三、申请材料
有配租意向的城阳区户籍家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登记。
四、申请流程
城阳区户籍家庭按照提出申请、选房、登记备案的流程进行配租。
城阳区户籍家庭申请审核程序
有配租意向的城阳区户籍家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登记,领取《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申请确认单》。街道组织申请人到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阳区中城路436号)201房间确认房源项目。
城阳区户籍家庭申请人确定房源后与房源管理单位签订《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押金等相关费用并办理入住。房源管理单位将签订的《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到城阳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住房保障科201房间备案存档。
公租房申请办理科室 | 办公地址 | 办公电话 |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 城阳区平阳路451号 | 87968863 |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 城阳区安亭路一号 | 66912333 |
城乡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 夏庄镇夏庄街道办事处对面办公楼二楼203室 | 58900198 |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 惜福镇街道王沙路1318号 | 67765583 |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109房间) | 上马凤仪路77号 | 87815823 |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 棘洪滩街道宏通路行政办公楼 | 87805381 |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 | 龙海路569号河套街道办事处431房间 | 87821115 |
红岛街道市政管理科 | 红岛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01室 | 87831996 |
五、租金标准
城阳区户籍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项目名称 | 市场租金标准 | 差别化租金标准 | |||
第一档 | 第二档 | 第三档 | 第四档 | ||
水青花都二期 | 17.9 | 0.75 | 5.37 | 8.95 | 12.53 |
青特赫山二期 | 17.8 | 0.75 | 5.34 | 8.9 | 12.46 |
龙湖锦璘原著三期 | 17.1 | 0.75 | 5.13 | 8.55 | 11.97 |
天一金色海湾 | 13 | 0.75 | 3.9 | 6.5 | 9.1 |
御景尚都 | 17.5 | 0.75 | 5.25 | 8.75 | 12.25 |
华地仟佰墅 | 17.1 | 0.75 | 5.13 | 8.55 | 11.97 |
水岸新都 | 18 | 0.75 | 5.4 | 9 | 12.6 |
单位:元/月·平方米
六、房源情况
本次日常配租房源7个项目、共计1081套,详情见表:
序号 房源名称 房源管理单位 房源位置 房源数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水青花都二期 青岛鑫江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王沙路2号 90套 孙超 13789888283 2 青特赫山二期 青岛青特华盛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城阳区荟城路667号 22套 牟霞 13210193902 3 龙湖锦璘原著三期 青岛引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华安路 39套 刘鹏 13061328193 4 天一金色海湾 青岛环湾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20-1号 230套 刘鹏 13061328193 5 御景尚都 青岛引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瑞阳路768号 63套 刘鹏 13061328193 6 华地仟佰墅 青岛引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城阳区白沙河路与黑龙江中路交汇处东500米 533套 刘鹏 13061328193 7 水岸新都 青岛引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358号 104套 刘鹏 13061328193 合计:1081套
七、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87868999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800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