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双五入户条件如下:
1、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2、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注:累计的意思就是中断也不影响。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上述条件中,没有涉及到年限的限制和学历的限制,也就是说申请人满足“两个五年”的条件即可申请入户东莞,不需要再考虑年龄和学历的条件。
注意事项:
1、经受理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2、《准予迁入证明》的有效期为:40天(自然日),《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30天(自然日)。
3、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4、入户房屋地址不属“二标四实”标准地址的,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5、在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之一:①该身份证号码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常参保;②该身份证号码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暂停参保,且在我市按月领取养老金;③该身份证号码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暂停参保,且达到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且工伤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
6、对原持有东莞市居住证或在我市有居住登记的,入户我市后,应进行注销居住登记。
7、房屋未确定村(社区)管理的,不予办理户口迁入该房屋,但可先迁入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待房产确定村(村区)管理后再迁入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