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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必须出示相应的书面授权文件。
西安因职工去世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一、提取条件及对象
职工在职去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二、提取额度
本息一次性结清并销户。
三、申请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见下载表格)1份;
4.
(1)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能够说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材料;
(2)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其他相关资料: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
四、提取手续(线下提取)
1、碑林
(1)公积金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
电话:029—89650838
(2)西铁分中心
地址:友谊东路33号
电话:029—82325420
2、未央
(1)公积金中心中心驻西安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凤城八路95号
电话:029—86785149
(2)公积金中心未央管理部办事大厅
地址:西安市凤城三路西口文景公园北门斜对面
电话:029-89160027
3、长安
公积金中心长安管理部办事大厅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圣合家园一期27号楼1单元2层
电话:029—85292677、8585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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