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珠海人才分类目录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总统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美国Blavatnik青年科学家大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 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翻译为“院士”,具体的机构名称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为准)
4.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中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带头人。
5.“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6.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或研究成果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具有突出的学术造诣、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的国际级领军人才。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聘用类: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顶尖人才年收入在55万元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2. 创业类:顶尖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以验资报告为准),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150万元;所创企业正常经营,全职员工不少于8人(须每年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