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人才公寓位于旅顺口区革新街57号太阳海小区,户型分一室一厅和两室一厅,面积35-60平方米不等,内部统一装修,统一配置家具、生活家电,拎包即住。
下面为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发布的部分公寓照片↓↓
图源: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申请流程:
1.资格初审:申请人请于8月7日前将《旅顺口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lsrcfwzx@163.com,由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和旅顺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初审及住房查验,初审结果电话告知。申请人及申请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现场确认: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或单位负责人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8月8日-10日8:00-11:00,13:00-16:00
受理单位: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旅顺口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35号窗口(旅顺口区新城大街9号)
联 系 人:牛敬涵
联系电话:81616336 81616339
申请材料:《旅顺口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有效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证书及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技能人才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主创业申请人需正常经营六个月及以上时间,提供纳税证明、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3.分配公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房号,若申报人数超出现有房源数量,则未摇到房号的人员可领取《旅顺口区人才公寓预约单》等候分配。
4.办理入住:申请人与旅顺口区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旅顺口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及物业费。
5.季度复审:每季度初对上一季度在职及住房情况进行复核,确保人才符合入住资格。
6.公寓退出: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及时向人才公寓管理部门提出退出人才公寓:承租人离职且不在旅顺口区工作的;承租人所在单位注册地迁出旅顺口区的;房间空置连续2个月的;申请享受大连市其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住房的;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的;逾期2个月不缴纳租金或物业费的;承租人违反租赁协议的;承租人主动申请退出人才公寓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特殊情况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人才服务中心和公寓管理机构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