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机动车补换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条件、材料、办理地点一览
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联网核查可不收取纸质材料)。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滨海分所
地址: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第四大街56号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津北分所
地址:北辰区北辰道11号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津东分所
地址:东丽区津塘公路三号桥北侧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津南分所
地址:津南区津港公路二八路交口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津西分所
地址:西青区津涞公路精武镇北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市所业务大厅
地址:河东区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及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注意事项:
1、对免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同时,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检验合格标志具有同等效力。
3、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