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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青岛幼儿园寒假2021最新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02 13:57:24
The Beginning

  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日育儿假

  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违反本条例,职工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以及相关待遇的,职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THE END

TAG:产假  山东省  日起  职工  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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