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业培训补贴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G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动机、缺乏现实可行的企业想法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培训。其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享受300元/人的GYB创业培训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
2、个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拟留件;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1份,拟留件。
(二)培训定点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3、《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
4、授课视频资料;
5、实行个人信用账户管理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就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汇总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三、文件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3、《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 147号)
4、《市人社局关于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9号)
5、市人社局2021年10月2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办理流程
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个人向选择的培训定点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培训定点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