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口城乡居民低保统一标准
一、从 2022 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每人 610 元/月,所需资金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中列支。
二、各区民政、财政部门要认真按照新标准落实农村低保对象提标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救助对象保障金按时、准确、足额发放,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加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及时做好排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强化救助资金统筹,做好预算安排,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