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领、补领:
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所需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4、申领人未满16周岁且未能前来现场办理的需提供申领人与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地址变更换领的,提供地址变更的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
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有效的购房合同;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当前租住的住宿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的住宿证明;
6、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前居住的住宿证明;
7、其他能明确居住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居住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户政窗口当场受理并发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可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或邮寄领取。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1、居住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大朗、凤岗、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说明
2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