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户口在村上的长安区市民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工作。
一、西安长安区公租房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员户籍
长安区户口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非长安区户口在工作所在地社区申请;大学生在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西长安街145号申请)
(二)年龄限制
申请人应超过18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申请。
(三)收入要求
一人家庭4176元以内;两人家庭人均3828元以内;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3480元以内。
(四)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
2、结婚证(验原件);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或者判决书(验原件);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当地派出所销户证明(验原件)及本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无子女的,提供婚姻状况承诺书。
3、子女出生证明或身份证和在校证明(验原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作为初审资料审核的审查要件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供(从申请之日的上一年度)。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个人养老缴费明细》,未参加养老统筹的按照本人的真实收入情况填写制式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
(五)长安区居住证办理条件
1、非西安市常住户口。
2、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居住的时间已满半年。
3、下列条件之一:
a、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b、居住房屋是具有合法所有权、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c、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点击查看:西安居住证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