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范围及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三、贷款受理时间
7月20日至9月12日(工作日)
四、贷款受理地点
五、贷款办理流程
(一)现场受理(面向首贷学生)
符合条件的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导出表格)、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教体局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二)远程受理(面向续贷学生)
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申请贷款”填写贷款申请信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通过手机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完成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在集中受理期间,对远程提交的续贷申请,区市教体局资助中心原则上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查确认。
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区市教体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市)办理的助学贷款,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