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保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标准:由于成都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根据全市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保障能力,全市失业补助金按每人每月200元执行,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