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松江区人才公寓建设补贴标准
经认定的非公租房型人才公寓设置规范标识、建设共享空间,对标识设置费、用房改造费、服务设施购置费等可给予5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人才公寓建设补贴;运营两年后,人才租住率、租住人才满意率均超过80%的,可再给予另5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补贴。
拓展阅读——补贴发放:
人才公寓建设补贴,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会审。对非区政府统筹建设的人才公寓运营方的专项补贴按季度发放。如当年审批通过人员补贴资金发放总额超过年度预算的,按租住时间实行轮候制度,延后发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