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区的通知》,确定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为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区。《通知》提出,实现地方医保业务、第三方渠道、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参保人使用国家医保局授权的渠道无需到缴费窗口,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即可完成医保基金和个人自费/自付资金线上支付或线下终端支付,同时为参保人或普通用户便民缴费、待遇发放、就医报销提供能力支撑。
原文如下: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区的通知
成都市医保局、攀枝花市医保局、绵阳市医保局、遂宁市医保局、南充市医保局、广安市医保局、达州市医保局:
为推进全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医保”发展,提升医保公共服务品质和便利性,根据综合评估,经局领导批示,确定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为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医保移动支付的重要意义
医保移动支付是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更是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移动支付能有效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效率,体现医保信息化建设的好用、实用性,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二、工作目标
实现地方医保业务、第三方渠道、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参保人使用国家医保局授权的渠道无需到缴费窗口,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即可完成医保基金和个人自费/自付资金线上支付或线下终端支付,同时为参保人或普通用户便民缴费、待遇发放、就医报销提供能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组成专项工作组,制定移动支付试点方案;
(二)配合省局完成移动支付中心部署,完成与核心系统联调测试;
(三)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渠道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移动支付技术规范V2.0》要求完成专线接入和接口改造,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四)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按混合支付模式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基金及个人支付一站式结算;
(五)积极开展宣传,提高本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率和医保移动支付结算占比。
四、有关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工作目标,对工作任务作具体分析,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将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保障措施。要加大对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的支持力度,保障人员组成,强化技术支持,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移动支付功能的宣传,引导参保群众积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功能,提升社会认知度,营造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四)选派业务骨干人员。各试点单位选派至少一名业务骨干人员到省局参加集中工作,并统筹协调当地开展试点工作。无选派人员的,或选派人员不能按要求履职的,省局将退回该人员,同时省局会对当地能否承担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