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区入学审核资料:
①属于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的类别(7月9日9:00至7月14日17:00):人、房、户一致的学区内雁塔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具备直升资格的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2022年民转公学校)。
小学: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也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审验资料。
初中: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雁塔区户籍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在学区对应中学审验资料;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雁塔区户籍毕业生,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在学区对应中学审验资料。
②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类别(7月15日9:00至7月21日17:00):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即根据雁塔区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
第二类:雁塔辖区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城市拆迁户已安置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信息审核点资审;未安置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三类: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籍随父母在雁塔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雁塔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初中入学同时要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四类: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五类:廉租房(合同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六类:非中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在雁塔区就读义务
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七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居住地对口小学信息审核点资审。
初中:在雁塔区就读的小学毕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到对应公办初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接到小学通知后的家长,持“四证”到统筹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四证”到居住证地址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
第八类: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政策准入类政策的,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不符合入学政策者,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主体 |
6月22日 | 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各公办义务段学校在校门口公布学区范围、提供学位情况 | 区教育局 公办义务段学校 |
6月23日起 | 1.各义务教育学校宣传招生政策,校门口公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招生办法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走进学区,深入社区、街办、住宅小区等宣传政策,摸排学生生源情况 4.培训各资格信息审核点工作人员 5.小区业主子女资格审核 | 各义务段学校
相关民办学校 |
6月28日 | 上报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招生工作安全预案》《2022年招生工作维稳预案》 | 各义务段学校 |
6月23日—6月29日 | 公示小区业主子女 | 相关民办学校 |
6月27日—6月28日 | 将具备直升资格学生名单录入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 相关民办学校 |
7月1日 | 报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具备直升资格学生名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升计划一览表》 | 相关民办学校 |
7月4日15:00前 | 上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具备直升资格学生名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升计划一览表》 | 区教育局 |
7月8日 |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 区教育局 市教育局 |
7月9日9:00— 7月14日17:00 | 雁塔区户籍人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登记资审 | 各公办学校 |
7月15日9:00— 7月21日17:00 |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登记资审,签订《同意统筹派位协议书》 | 各公办 信息审核点 |
7月10日8:00— 7月22日18:00 |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
7月23日 | 1.分类上报《西安市雁塔区2022年义务段信息审核登记表》 2.上报学校《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 公办义务段学校 |
7月23日12:00 | 公布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 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
7月24日9:00 |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 | 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
7月24日 | 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安排资审合格且未参加民办学校报名的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区教育局,各公办学校 |
7月25日18:00前 | 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 区教育局 |
7月26日8:00— 7月27日14:00 | 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 | 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
7月27日14:00 | 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人数,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 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
7月28日—7月29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 区教育局,相关民办学校 |
7月28日 | 安排登记资审合格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公办学校 |
7月29日 | 1.上报登记录取名单到区教育局审核。 2.上报因学位已满无法接收已资审适龄儿童少年信息。 | 公办学校 |
7月30日—7月31日 | 统筹安排各公办小学、初中因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区教育局 |
8月1日 | 区教育局向各信息审核点下发各信息审核点上报的无法接收已资审适龄儿童少年分配情况。 | 区教育局 |
8月2日 | 1.各义务段学校严格按照已审核的新生名单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2.民办学校将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报区教育局审核。 | 各义务段学校 区教育局 |
8月3日 |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发放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入学通知书》,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放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录取通知书》。 | 各义务段学校 |
8月4日—8月5日 | 1.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其公办学位学校办理流出证明。 2.各义务段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 各义务段学校 |
9月5日前 | 上报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的《西安市雁塔区2022年义务段入学生源状况统计表》《西安市雁塔区2022年义务段建立学籍新生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审批后,为新生建立学籍。 | 各义务段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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