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审核所需资料:
一、长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长安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入初中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或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学籍信息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
“四证”材料及其复印件,《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四证”材料指——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其中,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应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初中
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或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学籍信息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四证”材料及其复印件(同上)。
五、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及《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要求提供的规定材料。入初中的,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或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学籍信息表)。
》》》点击下载:《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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