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二)父母在西乡塘区(不含高新区,下同)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西乡塘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分配原则:
(一)南宁市城区户籍。
按就近原则分配。对学位不足学校,按以下条件依次排序入学:
1.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2.共有产权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3.西乡塘区户籍有房,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先独立产权到共有产权;
4.三代同堂;
5.西乡塘区户籍无房家庭,户籍迁入满一年(2021年8月31日前);
6.其他城区户籍,在西乡塘区有房产家庭,先独立产权到共有产权;
7.西乡塘区户籍无房家庭,户籍迁入不满一年(2021年9月1日以后);
8.其他。
同类别按取得房产、户籍登记(迁入)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先分配到地段学校再依次分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生源学位情况,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由政府购买学位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由近到远、由公办到民办进行分配。
优先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按以下优先排序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乡塘辖区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居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三项材料之一;
2.纳税大户,按家庭在西乡塘区税务机构纳税多少排序,起点2万元以上(含2万元),报名时提交纳税证明;
3.父母在西乡塘辖区内经商或工作,起点一年,时间越长越优先,报名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4.实际连续居住时间。由辖区公安部门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领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