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广东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
2、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单位登记信息;
3、脱贫人口信息。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在每月15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审批完成后在一个月内进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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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