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蓝田县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蓝田县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蓝田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教师资格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学历证书。
网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学历,现场查验证书原件;未通过的,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按照以下办法之一提供相关资料:
a.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学信网在线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交工作人员审核查看,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b.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
c.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网报时,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现场查看原件。
未通过的,申请人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进行查验。
温馨提示:现场确认环节必须是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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