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上传入户所需资料。
以下材料须原件上传人才引进申报系统。
表一、必备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必备材料 | 1 | 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 | 申请人在系统填报资料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广州市引进人才申请表》。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双面打印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意见(如“同意引进”)、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字确认并扫描正反面上传系统。 |
| 2 | 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都须上传。 |
| 3 |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 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页都须上传。 |
| 4 | 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所有内容页上传) | 如申请人已婚、离异,须提供申请人持证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
| 5 | 房产证(包括附图页) | 1. 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上传材料5或6。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2. 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上传材料7和8。 3. 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上传材料9。 4. 房产查册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内。 |
| 6 | 房产查册(拟落户地址的查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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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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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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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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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省参保说明:省社保历史缴费记录 | 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上传系统。 |
表二、申请人根据自身申报条件,选择提交相应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以学历入户的申请人 | 1 | 毕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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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历认证 | 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
| 3 | 学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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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位认证 | 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
以职称入户的申请人 | 1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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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 | 1.网上查询(截图需清楚显示查询网站地址)。 2.对无法提供网上查询证明的或证书有疑问的,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电话:020-83543605)。最终无法通过查询、确认、查验的不予以受理。 | |
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入户的申请人 | 1 | 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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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 | 1.网上查询(截图需清楚显示查询网站地址)。 2. 对无法提供网上查询或证书有疑问的,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水平测试(电话:020-83800035)。最终无法通过查询、确认、查验的不予以受理。 | |
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入户人员 | 1 | 职业资格证书 | 最终无法通过查询、确认、查验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从事岗位须与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一致。 |
高层次人才申报 | 1 | 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 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 |
随迁家属资料 | 1 | 配偶身份证 | 1.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页都须上传。 2.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上传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 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上传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
2 | 配偶户口簿 | ||
3 | 配偶持证的结婚证 | ||
4 | 子女户口簿 | ||
5 |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