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一、招募计划
2022年度计划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乡村振兴等工作,服务期为2年(202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招募岗位向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招募人员向服务地生源、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等人群倾斜(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20届、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的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毕业生和海南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我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募岗位;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承诺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取得相应层级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将取消招募录用资格。
(三)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程序
“三支一扶”招募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分为岗位发布、网络报名、量化测评、现场审核、线下面试、公示体检、递补调剂、招募上岗等程序开展。
(一)岗位信息
自发布本招募公告之日起,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同步发布岗位需求信息等。
(二)网络报名(7月1日09:00至7月5日17:30)
本次招募统一实行网络报名,不需报名费。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点击“三支一扶报名”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成功后考生需下载和打印报名表(A4纸一式2份)待现场审核时提交。
每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时须填报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截止前可更改信息。
考生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三)量化测评(7月6日09:00至7月8日17:30)
招募采取量化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量化测评采取网上评分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线下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考生线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量化测评标准表(见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系统将对照量化测评指标自动进行评分。
(四)现场审核(7月9日至7月1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考生量化测评提示成功后,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相应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地点位于海南省财税学校(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62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量化测评得分有效。不参与现场审核的,量化测评成绩无效。
根据量化测评得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量化测评综合得分相同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若某个岗位人数比例小于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公示。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海南省公共招聘网通知。
(六)公示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排名,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公示。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递补调剂
由于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无法递补的,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在报考同一市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位进行调剂,调剂岗位与名单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公示。
(八)招募上岗
公示期满后,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放招募录取通知,统一组织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统一派遣报到。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将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9月1日前上岗服务。
四、保障政策
(一)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
(二)服务期间,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费补贴3000元。对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增发一个月的省级工作、生活补贴。
(三)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绩效工资。第一年按新参加工作人员执行见习期绩效工资;第二年管理人员按最低等级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对应的专业技术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执行绩效工资。
(四)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工作、生活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服务市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按规定参加岗位能力提升脱产培训。
(五)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本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按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被招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被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由服务单位和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进行管理。
(三)被招募人员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需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解除服务协议后方可离岗。中断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附件:1.2022年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2.2022年海南省高校毕业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