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被盗的,可到成都市任 一区(市)县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申报挂失。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当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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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捡拾到他人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应当主动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 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证件并 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当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补领流程
申办流程:
1、办证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相关手续。
2、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3、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丟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单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5、属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