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
1、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奖补贴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认定,且年度复核合格(当年新认定的除外)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每年奖补15万元,最长不超过5年。同一年度内,已享受过市级科技、经信等部门扶持创业孵化平台同类型财政资金的,不足奖补标准的予以差额补足,超过奖补标准的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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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补贴
经认定的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每年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每所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3-1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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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
当年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未达到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照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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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创企业场租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稳定经营的,给予最高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同一个申请人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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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入驻经营实体场租、水电费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上一年度在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武汉市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内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并发生水电费,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当年场租、水电费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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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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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校毕业生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给予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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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补贴
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培训课程分别给予300元、1200 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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