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需现场填写);
2、身份证正本;
3、户口簿正本;
4、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或借记卡(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农商银行之一);
5、属由他人代交申报养老保险待遇资料的,需提供代交人身份证正本;
6、申请人有未核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养老保险手册》;
B、《1998年6月前养老保险缴费(视同缴费)年限确认表》;
C、中山市劳动合同手册
D、职工本人密封的档案原件(能全面反映参加工作情况);
E、属重核工龄的,需填写《来访情况登记表》,不需填写《审核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交材料清单》。
此外,已注销我市户籍的境外定居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7、属市属公有企业的离岗退养人员需提供《转制企业职工离岗退养待遇审核表》;
8、属事业单位的离岗退养人员需提供《脱钩改制事业单位离岗退养待遇审核表》;
9、属因病非工伤病提前退休的人员需提供由劳鉴部门认定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10、属转业干部提前退休的需提供《干部退休呈批表》,中山市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的《证明》,《中山市新增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补贴名册》;
11、属于女干部身份,若个人申请放弃干部待遇,符合条件办理提前退休的需提供人社部门审批的《放弃享受国家干部待遇审批表》;
12.、属于港澳身份办理退休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开具的中山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者借记卡;
13、持中国护照的人员办理退休的需提供《中国护照》、用《中国护照》开具的中山交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