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周至县户籍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及儿童《预防接种证》7月9日—7月21日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登记。
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登记入学,学校必须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查询确保未建立小学学籍,避免入学后新建学籍时查重问题。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的户籍必须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簿上,如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必须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周至县境内移民搬迁户的子女入学,在迁入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应就读学校批准,并由学校报县教育科技局备案。
任何学校不得选择学生,任何学生和家长不得择校;坚决禁止任何学校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学生。
二、入学流程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由各学校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资料审核办法持入学相关资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将《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发放给学生或家长。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3.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报名条》根据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在网上进行报名。
4.经审定、统筹派位后,由学校填报新生入学花名册,并填写、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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