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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保参保条件 广东省佛山市医保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4 17:08:25
The Beginning

  职工:

  1.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用人单位均可办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需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 佛山户籍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城镇居民:

  1.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

  2. 在校学生。

  3. 本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异地务工人员夫妻任意一方在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子女都可办理。

  4、灵活就业人员

  属于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含)后取得我省户籍的人员;

  ❷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属于非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❷ 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THE END

TAG:佛山  户籍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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