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第一步 学校公示
高校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该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广东省城乡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所在高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二步 窗口或网上申请
在每年4月20日前,由高校在组织公示通过的补贴对象在网上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第三步 受理
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第四步 审核
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第五步 公示
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第六步 审批
第七步 资金划拨
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