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缴存基数上限:36072元(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单位是否必须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各缴存单位均应办理新年度缴存调整(2022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办理时段为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缴存单位逾期不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将无法正常缴存2022年12月及以后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是否仍需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未及时完成新年度缴存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