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的租房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750元/月及500元/月。
申请条件
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由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具有硕士学位、本科学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才(不含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在我市。
(二)从市外引进的高级技师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三)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在我市。
补贴细则
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按以下要求发放:
1、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标准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750元,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月500元,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2、在公示结束后的次月起计发租房补贴。
2、每年9月集中发放租房补贴,发放计算期限从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
4、租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佛山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5、续发补贴资格复核。租房补贴发放的第二年和第三年8月10日前,申请人须再次提交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变更的另提交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一)租房补贴已发放满36个月;
(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我市社会保险缴费中断6个月以上(非本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四)未提交续发补贴资格复核证明材料;
(五)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租房补贴的。
申请资料
1、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与佛山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请人身份证。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硕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社会保障卡。
6、申请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7、市外调动(引进)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市民,请登陆佛山人才网进行办理。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佛山人才网网址:https://www.fsrlzy.cn/online_service/handle?hg_id=81&nav_name=zxbs
(1)申请人登录“佛山人才网”,依次点击“一站式服务在线办事”—“个人办事”—“佛山市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网上办理”,进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和登录。
(2)登录个人账户后,在个人页面点击“租房补贴申请”进入到租房补贴申请界面,填写相关的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租房补贴申请表,个人签名、加盖右食指模并署上落款日期,工作单位在“用人单位在职证明”栏加盖单位公章和署上落款日期。
(3)申请页面底部为申请资料上传栏目,按提示上传对应的附件。申请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发起申报。
(4)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网上申请进行审核,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在“个人中心”—“租房补贴”—“基础信息”查看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
(5)对审核通过的人员,统一在佛山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对于公示通过者,在每年9月集中发放租房补贴。
热门话题解答
1.行政区域应该怎么选择?
答: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登记机关为准。如公司的营业执照在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则选择“禅城区”,若在其他区或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则选择对应的区或“佛山市”。
2.申请表怎么生成?
答:在网站填写信息以后,自动生成,打印之后需本人签名,印右手食指指模,公司加具意见及盖章,再上传到网站。
3.市外调动(引进)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具体指什么?
答:请上传调动(引进)或毕业生报到凭证,即毕业生在“佛山人才网”网站办理档案调动登记后的《报到信息登记确认表》。社会人员在“佛山人才网”网站办理档案调动登记后的《在职人才档案转递核准表》,视为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或在档案调动过程中的《在职人才档案转递呈递表》不符合该项材料要求。
4.怎样进行复核,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补贴发放第二年和第三年的7月开始到8月10日之前,需上佛山人才网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否则补贴不予继续发放,若未收到系统短信提醒,请及时上网查看。
用人单位登记机关未发生行政区域变化(变更但仍在同一个区或原来为市直单位现仍为市直单位)的需另提交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申请表内修改相应信息;用人单位登记机关发生行政区域变化,参照问题5操作。
5.所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如何操作?
答:若用人单位登记机关发生行政区域变化(不限定在复核要求时间),应及时向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登记机关所在区提交申请。
如用人单位登记机关从南海区变更到禅城区,需向禅城区重新申请,未及时操作的月份不予发放补贴。
6.发放月数如何计算?
答:公示结束后的次月起计发租房补贴,发放计算期限从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如申请人本年7月进行公示,则本年发放1个月,在继续符合政策要求条件的情况下,余下月数在之后年度继续发放;申请人本年8月进行公示,则本年度不发放,下一年为首次发放,不需复核,再下两年则需要进行复核操作。
7.所有材料都必须上传扫描件吗?
答:清晰完整的手机照片也视同扫描件,无论是扫描件还是照片都要求彩色,若为复印件(如集体户首页),需签发单位盖章。
8.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只上传合同期限页与签名盖章页?
答:不完整的劳动合同不符合该项材料要求。同理户口簿需上传户主页与本人页,身份证和社保卡需上传正反面。
9.上传学历学位材料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申请具有本科学历人才租房补贴时只需上传毕业证书,申请具有硕士学位人才租房补贴时只需上传学位证书。
10.如何理解受理条件提及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由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
答:即2017年1月1日及以后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及购买职工社保。若早于此在佛山工作并参保,后到外市工作并参保,在此时间之后回到佛山工作并参保,需提供不在佛山工作阶段的外地参保证明。
11.受理条件所述“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是指正式引进吗?
答:“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全职引进且经佛山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或经佛山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即毕业生在“佛山人才网”网站办理档案调动登记后的《报到信息登记确认表》,社会人员在“佛山人才网”网站办理档案调动登记后的《在职人才档案转递核准表》。人才引进手续办理可咨询82709087)。
12.受理条件针对引进人才的学历要求,是否有限制是全日制、自考、函授?还是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都可以?
答:无全日制要求,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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